本文介绍ES6新标准中class的基本语法。节选自《ESMAScript 6 入门 —— 阮一峰》)
一、简介
JavaScript语言中,生成实例对象的传统方法是通过构造函数。下面是一个例子。
1 | function Point(x, y) { |
上面这种写法跟传统的面向对象语言(比如C++和Java)差异很大,很容易让新学习这门语言的程序员感到困惑。
ES6提供了更接近传统语言的写法,引入了Class(类)这个概念,作为对象的模板。通过class
关键字,可以定义类。
基本上,ES6的class
可以看作只是一个语法糖,它的绝大部分功能,ES5都可以做到,新的class
写法只是让对象原型的写法更加清晰、更像面向对象编程的语法而已。上面的代码用ES6的class
改写,就是下面这样。
1 | // 定义类 |
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“类”,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constructor
方法,这就是构造方法,而this
关键字则代表实例对象。也就是说,ES5的构造函数Point
,对应ES6的Point
类的构造方法。
Point
类除了构造方法,还定义了一个toString
方法。注意,定义“类”的方法的时候,前面不需要加上function
这个关键字,直接把函数定义放进去了就可以了。另外,方法之间不需要逗号分隔,加了会报错。
ES6的类,完全可以看作构造函数的另一种写法。
1 | class Point { |
上面代码表明,类的数据类型就是函数,类本身就指向构造函数。
使用的时候,也是直接对类使用new
命令,跟构造函数的用法完全一致。
1 | class Bar { |
构造函数的prototype
属性,在ES6的“类”上面继续存在。事实上,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prototype
属性上面。
1 | class Point { |
在类的实例上面调用方法,其实就是调用原型上的方法。
1 | class B {}; |
上面代码中,b是B的实例,它的constructor
方法就是B类原型的constructor
方法。
由于类的方法都定义在prototype
对象上面,所以类的新方法可以添加在prototype
对象上面。Object.assign
方法可以很方便地一次向类添加多个方法。
1 | class Point() { |
prototype
对象的constructor
属性,直接指向“类”的本身,这与ES5的行为是一致的。
1 | Point.prototype.constructor === Point // true |
另外,类的内部所有定义的方法,都是不可枚举的(non-enumerable)。
1 | class Point { |
上面代码中,toString
方法是Point
类内部定义的方法,它是不可枚举的。这一点与ES5的行为不一致。
1 | var Point = function(x, y) { |
上面代码采用ES5的写法,toString
就是可枚举的。
类的属性名,可以采用表达式。
1 | let methodName = 'getArea'; |
上面代码中,Square
类的方法名getArea
,是从表达式得到的。
二、严格模式
类和模块的内部,默认就是严格模式,所以不需要使用use strict
指定运行模式。只要你的代码写在类或模块之中,就只有严格模式可用。
考虑到未来所有的代码,其实都是运行在模块之中,所以ES6实际上把整个语言升级到了严格模式。
三、constructor方法
constructor
方法是类的默认方法,通过new
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,自动调用该方法。一个类必须有constructor
方法,如果没有显示定义,一个空的constructor
方法会被默认添加。
1 | class Point { |
上面代码中,定义了一个空的类Point
,JavaScript引擎会自动为它添加一个空的constructor
方法。
constructor
方法默认返回实例对象(即this),完全可以指定返回另外一个对象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constructor
函数返回一个全新的对象,结果导致实力对象不是Foo类的实例。
类必须使用new
调用,否则会报错。这是它跟普通构造函数的一个主要区别,后者不用new
也可以执行。
1 | class Foo { |
四、类的实例对象
生成类的实例对象的写法,与ES5完全一样,也是使用new
命令。前面说过,如果忘记加上new
,像函数那样调用Class
,将会报错。
1 | class Point { |
与ES5一样,实例的属性除非显式定义在其本身(即定义在this
对象上),否则都是定义在原型上(即定义在class
上)。
1 | // 定义类 |
上面代码中,x
和y
都是实例对象point
自身的属性(因为定义在this
变量上),所以hasOwnProperty
方法返回true
,而toString
是原型对象的属性(因为定义在Point
类上),所以hasOwnProperty
方法返回false
。这些都与ES5的行为保持一致。
与ES5一样,类的所有实例共享一个原型对象。
1 | var p1 = new Point(2, 3); |
上面代码中,p1
和p2
都是Point
的实例,它们的原型都是Point.prototype
,所以__proto__
属性是相等的。
这也意味着,可以通过实例的__proto__
属性为“类”添加方法。
1 | var p1 = new Point(2, 3); |
上面代码在p1
的原型上添加了一个printName
方法,由于p1
的原型就是p2
的原型,因此p2
也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而且,此后新建的实例p3
也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这意味着,使用实例的__proto__
属性改写原型,必须相当谨慎,不推荐使用,因为这会改变“类”的原始定义,影响到所有实例。
五、Class表达式
与函数一样,类也可以使用表达式的形式定义。
1 | const MyClass = class Me { |
上面代码使用表达式定义了一个类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个类的名字是MyClass
而不是Me
,Me
只在Class的内部代码可用指代当前类。
1 | let inst = new MyClass(); |
上面代码表示,Me
只在Class内部有定义。
如果类的内部没用到的话,可以省略Me
,也就是可以写成下面的形式。
1 | const MyClass = class { /* ... */ } |
采用Class表达式,可以写出立即执行的Class。
1 | let person = new class { |
上面代码中,person
是一个立即执行的类的实例。
六、不存在变量提升
类不存在变量提升(hoist),这一点与ES5完全不同。
1 | new Foo(); // ReferenceError |
上面代码中,Foo
类使用在前,定义在后,这样会报错,因为ES6不会把类的声明提升到代码头部。这种规定的原因与下文要提到的继承有关,必须保证子类在父类之后定义。
1 | { |
上面的代码不会报错,因为Bar
继承Foo
的时候,Foo
已经有定义了。但是,如果存在class
的提升,上面代码就会报错,因为class
会被提升到代码头部,而let
命令是不提升的,所以导致Bar
继承Foo
的时候,Foo
还没有定义。
七、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
1. 现有的方法
私有方法是常见需求,但ES6不提供,只能通过变通方法模拟实现。
一种做法是在命名上加以区别。
1 | class Widget { |
上面代码中,_bar
方法前面的下划线,表示这是一个只限于内部使用的私有方法。但是,这种命名是不保险的,在类的外部,还是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
另一种方法就是索性将私有方法移出模块,因为模块内部的所有方法都是对外可见的。
1 | class Widget { |
上面代码中,foo
是公有方法,内部调用了bar.call(this, baz)
。这使得bar
实际上成为了当前模块的私有方法。
还有一种方法是利用Symbol
值的唯一性,将私有方法的名字命名为一个Symbol
值。
1 | const bar = Symbol('bar'); |
上面代码中,bar
和snaf
都是Symbol
值,导致第三方无法获取到它们,因此达到了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的效果。
2. 私有属性的提案
与私有方法一样,ES6不支持私有属性。目前有一个提案,为class
添加了私有属性。方法是在属性名之前,使用#
表示。
1 | class Point { |
上面代码中,#x
就是私有属性,在Point类之外是无法读取到这个属性的。由于#
是属性名的一部分,使用时必须带有#
一起使用,所以#x
和x
是两个不同的属性。
私有属性可以指定初始值,在构造函数执行时进行初始化。
1 | class Point { |
之所以要引入一个新的前缀#
表示私有属性,而没有采用private
关键字,是因为JavaScript是一门动态语言,使用独立的符号似乎是唯一的可靠方法,能够准确地区分一种属性是否为私有属性。另外,Ruby语言使用@
表示私有属性,ES6没有用这个符号而使用#
,是因为@
已经被留给了Decorator。
这种写法不仅可以写私有属性,还可以用来写私有方法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#sum()
就是一个私有方法。
另外,私有属性也可以设置getter和setter方法。
1 | class Counter { |
上面代码中,#x
是一个私有属性,它的读写都通过get #x()
和set #x()
来完成。
八、this的指向
类的方法内部如果含有this
,它默认指向类的实例。但是,必须非常小心,一旦单独使用该方法,很可能会报错。
1 | class Logger { |
上面代码中,printName
方法中的this
,默认指向Logger类的实例。但是,如果将这个方法提取出来单独使用,this
会指向该方法运行时所在的环境,因为找不到print
方法而导致报错。
一个比较简单的解决方法是,在构造方法中绑定this
,这样就不会找不到print
方法了。
1 | class Logger { |
另一种解决方法是使用箭头函数。
1 | class Logger { |
还有一种解决方法是使用Proxy
,获取方法的时候,自动绑定this
。
1 | function selfish(target) { |
九、name属性
由于本质上,ES6的类只是ES5的构造函数的一层包装,所以函数的许多特性都被Class
继承,包括name
属性。
1 | class Point {} |
name
属性总是返回紧跟在class
关键字后面的类名。
十、Class的取值函数(getter)和存值函数(setter)
与ES5一样,在“类”的内部可以使用get
和set
关键字,对某个属性设置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,拦截该属性的存取行为。
1 | class MyClass { |
上面代码中,prop
属性有对应的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,因此赋值和读取行为都被自定义了。
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是设置在属性的Descriptor对象上的。
1 | class CustomHTMLElement { |
上面代码中,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是定义在html
属性的描述对象上面,这与ES5完全一致。
十一、Class的Generator方法
如果某个方法之前加上星号(*
),就表示该方法是一个Generator函数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Foo
类的Symbol.iterator
方法前有一个星号,表示该方法是一个Generator函数。Symbol.iterator
方法返回一个Foo
类的默认遍历器,for...of
循环会自动调用这个遍历器。
十二、Class的静态方法
类相当于实例的原型,所有在类中定义的方法,都会被实例继承。如果在一个方法前,加上static
关键字,就表示该方法不会被实例继承,而是直接通过类来调用,这就称为“静态方法”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Foo
类的classMethod
方法前有static
关键字,表明该方法是一个静态方法,可以直接在Foo
类上调用(Foo.classMethod()
),而不是在Foo
类的实例上调用。如果在实例上调用静态方法,会抛出一个错误,表示不存在该方法。
注意,如果静态方法包含this
关键字,这个this
指的是类,而不是实例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静态方法bar
调用了this.baz
,这里的this
指的是Foo
类,而不是Foo
的实例,等同于调用Foo.baz
。另外,从这个例子中还可以看出,静态方法可以与非静态方法重名。
父类的静态方法,可以被子类继承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父类Foo
有一个静态方法,子类Bar
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
静态方法也是可以从super
对象上调用的。
1 | class Foo { |
十三、Class的静态属性和实例属性
静态属性指的是Class本身的属性,即Class.propName
,而不是定义在实例对象(this
)上的属性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的写法为Foo
类定义了一个静态属性prop
。
目前,只有这种写法可行,因为ES6明确规定,Class内部只有静态方法,没有静态属性。
1 | // 以下写法都无效 |
目前有一个静态属性的提案,对实例属性和静态属性都规定了新的写法。
- 1) 类的实例属性
类的实例属性可以用等式,写入类的定义之中。
1 | class MyClass { |
上面代码中,myProp
就是MyClass
的实例属性。在MyClass
的实例上,可以读取这个属性。
以前,我们定义实例属性,只能写在类的constructor
方法里面。
1 | class ReactCounter extends React.Component { |
上面代码中,构造方法constructor
里面,定义了this.state
属性。
有了新的写法以后,可以不在constructor
方法里面定义。
1 | class ReactCounter extends React.Component { |
这种写法比以前更清晰。
为了可读性的目的,对于那些在constructor
里面已经定义的实例属性,新写法允许直接列出。
1 | class ReactCounter extends React.Component { |
- 2) 类的静态属性
类的静态属性只要在上面的实例属性写法前面,加上static
关键字就可以了。
1 | class MyClass { |
同样的,这个新写法大大方便了静态属性的表达。
1 | // 老写法 |
上面代码中,老写法的静态属性定义在类的外部。整个类生成以后,再生成静态属性,这样让人很容易忽略这个静态属性,也不符合相关代码应该放在一起的代码组织原则。另外,新写法是显式声明(declarative),而不是赋值处理,语义更好。
十四、new.target属性
new
是从构造函数生成实例对象的命令。ES6为new
命令引入了一个new.target
属性,该属性一般用在构造函数之中,返回new
命令作用于的那个构造函数。如果构造函数不是通过new
命令调用的,new.target
会返回undefined
,因此这个属性可以用来确定构造函数是怎么调用的。
1 | function Person(name) { |
上面代码确保构造函数只能通过new
命令调用。
Class内部调用new.target
,返回当前Class。
1 | class Rectangle { |
需要注意的是,子类继承父类,new.target
会返回子类。
1 | class Rectangle { |
上面代码中,new.target
会返回子类。
利用这个特点,可以写出不能独立使用、必须继承后才能使用的类。
1 | class Shape { |
上面代码中,Shape
类不能被实例化,只能用于继承。
注意,在函数外部,使用new.target
会报错。